在中国
传统文化中,宽容不是纵容,不是无原则地退让和妥协。儒家讲中庸,讲适中、适度,反对“过犹不及”,这一方法论原则同样适用于宽容问题。
在儒学中,“中”的基本含义就是“正”,即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中庸既是一种客观事实的绝对的中度,更是一种价值选择的“适宜”“应该”“恰如其分”。
苟子认为,君子“宽而不侵,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直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荀子·不苟》)。这里所说的宽宏而不怠慢,坚持原则而不伤害别人,雄辩而不争吵,明察而不偏激,正直而不盛气凌人,坚强而不凶暴待人,柔顺而不随波逐流,恭敬谨慎而能宽厚容人,都涉及一个度的把握问题。苟子又说:“凡事行,有益于理者立之,无益于理者废之,夫是之谓中事。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夫是之谓中说。”(《苟子·儒效》)“立”还是“废”、“为”还是“舍”,这是由它是否合理来决定的,合理的就肯定,不合理的就否定,这就是“适中”“适度”“执中”“中行”,也就是“中庸”。该宽容的时候宽容,该宽容的时候不宽容,就违反了中庸原则;而不该宽容的时候宽容,这也有悖于中道,同样是错误的。儒家反对无原则的宽容,强调宽不容恶,孔子“是可忍孰不可忍”(《论语·八佾》)所表达的正是在他看来,那些有悖于礼的行为已远远超出了可以容忍的限度,在这样的问题上是不能讲宽容的。
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以直报怨”,就是对于跟自己有怨恨的人,仍以公正无私的态度来对待他,以世间的公理大局来对待他们,这就是最大的宽容。而“以德报怨”,只会纵容仇恨者的伤害或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孔独家策划DUJIACEHUA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的正是在他看来,那些有悖于礼的行为子不主张傻乎乎地以德报怨,因为宽容是建立在公理公义基础上的宽容,不是无底线无条件的宽容。
谦谦君子,不卑不亢,是儒家追求的价值目标。故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在孔子看来,君子可以与他周围的人保持和谐融洽的关系,但他对待任何事情都必须经过自己大脑的独立思考,从来不愿人云亦云,盲目附和,有自己的判断力,并注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小人则没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只求与别人完全一致,同流合污而不讲求原则,但他却与别人不能保持融洽友好的关系。
“宽猛相济”体现了儒家在宽容问题上的中庸原则,以此看待现代
管理,就应该遵循刚柔并济的原则,不能片面强调一方而否定另一方。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谈到宽容
管理,人们往往从字义上来理解,误认为这是一种没有约束、没有控制,而只有自由与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宽容管理,绝对不是指不要严格的规章制度,不要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而是指这种制度与体制,要以宽容为特征,积极鼓励支持员工的创造性活动,以求得企业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企业的制度与体制,如果不能给员工创造力的发挥提供宽容的环境与条件,那么这种企业制度与体制无论多么严格严厉,也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宽容管理是通过一定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制得以实现的,只有当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平等沟通、对话交流的宽容管理理念在管理制度与管理体制中得到确认并严格执行而不流于形式,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才能被激发,参与感才能被强化,人际关系才能和谐,团队精神才能凝聚,企业的竞争力才能增强。同时,只有有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体制,才能做到奖惩分明,有的放矢,就事论事,责权利统一,从而避免出了事情大家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避免出了问题不是按章办事、而是按人情厚薄论处、没有原则性等现象出现,由此不断地用制度激发和保户员工的积极性,最大范围地实现管理的绩效价值。
可见,倡导柔性管理并不是为了取代、否定刚性管理。尽管两种管理模式在外部特征上有所区别,但在实现管理目标的本质上是一致的。柔性管理实质上是刚性管理的完善、补充,是在刚性管理基础上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的升华。因此,在现代管理中应该刚柔并济,相得益彰。